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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录取政策:会考成绩纳入高中录取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青岛晚报 2006-4-17 14:43:48

会考成绩纳入高中录取 今年中考录取政策确定

晚报上午讯备受瞩目的我市中考政策上午确定,普职不得兼报,普高只能填报三个志愿,会考成绩纳入录取等系列政策浮出水面。今年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98400人,其中市内四区17500人,五市三区80900人。按照计划,普通高中招生45000人(含民 办学校计划),其中市内四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500人,五市三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500人。

普职不得兼报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之间不相互兼报的办法。

普通高中仍填写三个志愿。报考公办学校志愿后面要填写“是否同意择校”,录取时不再征求意见;最后还要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了“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志愿报考的公办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凡有报考民办高中学校的,须在志愿中填报具体的民办学校名称,也可三个志愿都填报民办学校。

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在指导学考生填报志愿时,不仅要提醒考生认真选择第一志愿,更要慎重确定第二、第三志愿,明确报考学校特别是民办、改制学校的具体招生、收费等政策,一旦填写上报则不能更改。高中学校要确保考生填报志愿与电脑录入的一致性。

普高划最低线

普通高中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市内四区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凡达到市教育局划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第一志愿人数超过或等于其招生计划时均一次性录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凡第一志愿中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人数少于其招生计划的学校,则先录取第一志愿达线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外校落榜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达线考生;招生计划仍有余额的,将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在择校生录取中,只录取填写了该高中择校志愿的学生,无择校志愿的不予录取。凡考生被上一志愿录取后,将不再被后面的志愿录取,更不能放弃自填志愿另选学校录取。三个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分配的考生,方可到招生计划未满的高中报名,由学校择优录取。

会考成绩纳入录取

为了进一步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今年中考,我市将会考科目成绩纳入高中录取,实行会考成绩等级与考试分数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办法,引导学生夯实全面发展的基础,确保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做好高、初中教学衔接工作。

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首先从4门会考科目至少2B2C(含2B2C)的学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首先从4门会考科目至少4C的学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上述办法录取,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和标志性成果是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差额录取、特长生录取的重要的参考依据。报考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均达到A级;差额录取,同等成绩情况下,基础性发展目标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

推荐生录取

位于李沧区的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二十二中、二十七中、三十一中、三十三中、四十九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银河学校、海牛足球学校)继续实行向市内四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确定的“三限”标准为: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招生人数控制在省规定的每校实际招生总数的30%以内,缴费数额控制在18000元以内。致明班、福彩班招生。青岛十七中致明奖学金高中班招生继续按原市教委要求执行,各区、市要按规定要求和指标数及时上报名单,名额分配为:平度10名,莱西8名,即墨5名,胶南5名,胶州6名,城阳3名,崂山1名,黄岛2名,共计40名。“福彩”奖学金高中班报考条件、优惠政策与2005年相同。

郊市过度全市阅卷

市内四区高中及全市中专的人工阅卷、机器阅卷及中考成绩的统计、登录工作由普教教研室负责;信息技术会考阅卷由电教馆负责。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高中的阅卷工作由各区、市统筹安排,并逐步过渡到全市统一阅卷。

招生监督杜绝腐败

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坚持公示制度,杜绝腐败隐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初中学校的推荐直升学生、招收特长生计划和要求、初中升高中加分优待项目、李沧区初中的推荐生等均需按要求公示;高中学校的推荐生直升学生录取名单、特长生的录取名单、差额投档录取的名单等均须通过有关学校校园网、校内张贴等形式公示,市教育局将同时通过青岛教育信息网(www.qdedu.net)对初中升高中加分优待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招生确保普职协调

各区、市教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数量。招生计划公布后,原则上不予变动,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计划擅自招生的单位,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新生学籍,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遏制生源竞争,维护招生秩序。各市区高中主要面向本行政区域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优生推荐直升录取

确定招生计划为:青岛二中招收100人、九中、五十八中各招收50人,面向市内四区初中招生;八市区面向所在市区初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荐直升学生,属计划内招生,所招学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在籍应届毕业生。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淡化纸笔考试,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推荐直升中的作用。各初中学校的推荐人数不超过本校初三年级学生总数的3%。青岛6中(普通高中美术特色学校)继续提前推荐直升录取具有美术特长的优秀毕业生2个班。市内四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班)、特长生报名条件、专业、人数、录取办法等由学校自定,报教育局后向社会公示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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